03_10 - jzhu-wrs/shih-shuo GitHub Wiki
(10)王安期作东海郡,吏录一犯夜人来①。王问:“何处来?”云:“从师家受书还,不觉日晚。”王曰:“鞭挞宁越以立威名,恐非致理之本②。”使吏送令归家。
【注释】①录:拘捕。犯夜:触犯夜行禁令。按:《晋律》禁止夜间通行。
②宁越:人名,这里指读书人。《吕氏春秋》载,有人告诉宁越,要学习三十年才能学有所成,宁越说,我不休息,刻苦学习十五年就行。十五年后,便成为周威公的老师。致理:致治,招致太平;获得政绩。“理”当作“治”,大概是唐代避唐高宗李治的讳而改动的。【译文】王安期任东海郡内史时,一次,差役抓了一个犯宵禁的人来。王安期审问他:“从哪里来的?”那个人回答说:“从老师家学完功课回来,没想到时间太晚了。”王安期听后说:“处分一个读书人来树立威名,恐怕不是获得治绩的根本办法。”便派差役送他出去,叫他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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