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章 - taiwanese-work-in/japan GitHub Wiki
日本比台灣更大量依賴印章,日本的印章甚至可以在役所登記。
台灣刻的印章在日本可以直接使用,只要有你的姓名。不論圓的、方的,不論是否為日本當用漢字,不論隸書、楷書、篆體等等。
- 原子章在正式的場合可能會因為不夠正式而無法使用,例如官方文書、銀行等,因為可以大量生產複製。這種情況下必須是沾印泥的。
- 如果你有其他國籍,申請簽證時用的不是台灣護照,那麼你的在留卡身分不是台灣人,就不能使用台灣的漢字印章。必須在日本另外刻一個英文名字的印章。
使用的地方跟在台灣差不多:
- 開戶
- 簽約
- 收包裹
- 工作時的經辦章
依據實際情況,可能會接受只用簽名
在日本印章有三種分類,依照用途區分。這在台灣其實有些人也是這麼用的,但是你不一定要這樣分:
在役所登錄在案的印章,有法律效力,簽約、購屋、公文書等適用。
銀行用的,可以用來開戶、臨櫃提款。
會跟實印分開的原因是不希望實印可以提款。如果沒有這樣的疑慮可以跟實印用同一個。
一般生活中代替簽名的印章,用途像是收包裹或是工作中的經辦章。
可以用原子章或是橡皮章。
如果有日本人的姓氏,例如「林」,也可以在雜貨店買到現成的。
在留卡若沒有到當地入國管理局辦理加註漢字姓名的話, 在留卡上姓名僅有羅馬拼音.
建議可以多刻一個與護照上姓名拼音相同的印章帶去日本
(TOD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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