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74)王蓝田拜扬州,主簿请讳①。教云:“亡祖、先君,名播海内,远近所知。内讳不出于外,馀无所讳②。”
【注释】①讳:指家讳,避忌说出一家内长辈的名字。按:晋人重视家讳,别人不能当面说出与对方长辈名字相同或同音的字。所以新官上任,下属要请求指出应该避忌的名讳,以免无意中触犯了。②内讳:指避忌家内妇女的名字。《礼记》说:“妇人之讳不出门。”
【译文】蓝田侯王述就任扬州刺史时,州府主簿向他请示要避忌的名讳。王述批示说:“先祖、先父,名声远播全国,是远远近近都知道的。妇女的名字不能向外人说出,此外没有要避忌的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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