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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 2017-01-20 18:48:45,maoancao [email protected] 写道: 中国智慧:只能做不能说 毛安曹

有人说,官家的人个个都鬼精鬼精的,浑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智慧。人精们把老祖宗发明的虚虚实实玩到了极致,也把洋祖宗创制的辩证法操练得非常娴熟。别的且不说吧,简单的一个“说”与“做”,就概括出两句为官箴言,曰:“说的做不得,做的说不得。”比如“实事求是”“为人民服务”一类口号,比如宪法第34条、第35条之类条款,大抵都属于“说的做不得”;而以权谋私、贪污受贿、包养“二奶”之类见不得人的勾当,则只能实际上“做”,是万万“说不得”的。 最近有人觉得奇怪:最高法院院长周大法官的“亮剑”言论就像过山车一样,怎么传出后不久,又从所有媒体包括最高法官网悄悄撤退了?在我看来,原因可能是:周大法官的“剑”甫一出鞘,便发现无数铁锤雨点般地砸来,自己先慌了神,同时听到最高司令官一声断喝:“蠢材!你亮什么剑?暴露目标了!”于是,周大法官舌头一吐,扮了个鬼脸掩饰一下尴尬,把剑头缩回去了。如果这个猜测不谬的话,我们用“做的说不得”来分析解读,恐怕是不会错到哪儿去的。 事实上,改革开放以来,官家一直是在坚决抵制西方“宪政民主”“三权分立”“司法独立”等思潮影响的。也就是说,周大法官陈述的是客观事实,事实是官家就是这样做的。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,试解析如下。 你想,倘若实行“宪政民主”,那就要限制官府手中掌握的公权力,真正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。如此一来,权力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,再也不能任性胡作非为了;公民言论自由可以妄议朝政,还可以用选票罢免官员,可以结社组党,可以游行示威;新闻媒体的狗仔们整天盯着当官的不放,动辄就曝光他们的种种丑行……社会岂不是像西方国家那样乱套了吗? 你再想,倘若实行立法、行政和司法“三权分立”,三者之间互相扯皮,互相掣肘,那要耽误多少事呀?哪有像现在这样上面一竿子插到底办事效率高呢?我制定政策,我执行政策,再搞个监察什么的摆摆样子,多省事啊。虽说是领导、会计、出纳“一身三任”容易产生腐败,但作为纳税人也应该揆情度理想一想,领导吃好一点、住好一点、玩好一点不是天经地义吗?要不然,谁还争着抢着去“为人民服务”呢? 你再想想,倘若“司法独立”了,那还了得?司法人员是不是在党的领导下?还听不听党委领导的指示?一独立,要是刁民告官家,万一官家输了,像什么话?还有什么“违宪审查”,连执政党都可能坐上被告席,那又成何体统? 以上分析,也许有人会说敝人是恶意的,但说这话的人能拿出合情合理、令人服膺的善意分析吗? 然而,官方虽然在实际中尽可以这样去“做”,却是万万不能“说”出来的。为什么呢?因为它心里也非常清楚,这样“做”是违背常理的,从普世价值上是说不通的。尤其是以美英为首的西方国家,都普遍实行“宪政民主”“三权分立”和“司法独立”等政治制度,而且事实证明人家的日子比咱过得滋润,人家的社会比咱的社会更和谐,也没有那么多贪腐和强拆,所以完全失去了公开反对的勇气,只能回避或打马虎眼儿。 既然是只能“做”而不能“说”,那么周大法官为什么要说出来呢?有人说他是以此向特殊利益集团表忠心,我认为不可能,作为最高法的院长,智商绝不至于那么低。还有人说他故意而为,是旨在“推墙”的高级黑(果真如此,我倒要向他竖大拇指了),但这种可能性极小,你想啊,那么“高大上”的官儿。我宁愿相信下面这个说法:周院长或许为人比较耿直,肚子里的肠子少打了几个弯,所以一不小心说漏了嘴,把不该说的实话给说了出来。 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